跑完21公里,趾頭因被球鞋擠壓磨擦而出血化膿,整外醫師在趾甲上燒兩個洞讓血水流出(燒紅的迴紋針扎在趾甲上,痛...痛到流出淚來)
Toastmaster的朋友們老是無法理解地問我:「妳看起來就像林黛玉,怎麼會喜歡跑馬拉松?」
仔細回想,當初好像是被騙的。(雖說我像林黛玉,也沒人來找我參加什麼刺繡、插花、畫國畫之類的…)
2007年12月好友邀我參加花蓮兆豐農場路跑,那是第一次。
沒想太多,只想到可以玩,就興沖沖地報名。第一次跑,沒經驗也沒練習,才跑沒多久就累得半死,覺得人腿分離,不過為了表示運動員精神,還是走完。在走的路上,一票花蓮當地小學的小朋友,邊跑邊鬧地從身旁呼嘯而過,心想我都快累死,怎他們還能笑的那麼開心,瞪一眼,什麼?都沒穿鞋,是赤腳跑ㄟ!這…
驚嚇未定,兩個月後朋友又來慫恿去參加2008年2月的台南古都馬拉松,他說邊跑沿路還有小吃可以吃,聽到有吃有玩,不參加好像對不起自己了,就報名了21公里。才第二次跑馬拉松,就報21公里?因為21公里以上的才有完跑獎牌,為了要回去跟家人「現」,只好裝勇敢地勾選。如事先知道,跑完趾甲會出血爆裂,蹲馬桶會雙腿發抖,當初就不會「假勇」了!不過,好險,公司有電梯,否則「鐵腿」爬到6F辦公室,就要變「廢腿」。
連續跑了6公里,看到第一個補水站,真是救星!趕快停下來假裝要喝水,其實是跑不動了。想到前方還有15公里等著,就好累…再多幾杯水,混點時間,真有點不想跑,不過要回去「現」獎牌,還是拖著蹣跚步伐搖搖晃晃地跑,這時一群穿著「長青路跑」的阿伯們,ㄟ…當中有個年輕人,什麼?阿伯們竟然邊跑還可以跟年輕人邊講話,說練馬拉松剛開始會怎樣怎樣的…(掏掏耳朵)我是不是聽錯,七八十歲瘦不拉基的阿伯對著壯的跟牛似的年輕人傳授慢跑技巧!這,再次驚魂未定…
如果用年齡金字塔來看,我現在的年紀應該算「青壯年」,那怎麼是赤腳小朋友還有瘦不拉基的阿伯都從我身邊呼嘯而過?於是,我開始認真思考,馬拉松對我的意義是什麼,要放棄還是要繼續?從他們的身上,我體會到『從事馬拉松,無關天份高低,只問努力或練習多少』,於是我下定決心,要保持天天跑的習慣直到哪天走都走不動了。
2008年8月學攝影後拍的照片跟攝影前拍的(前兩張),果然不同
感謝一路鼓勵我向前跑的朋友,是你們讓我領悟做這件事情的人生意義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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